
中國馬鈴薯:成也“土豆”,敗也“土豆”
馬鈴薯是世界排名第四的重要農作物,僅次于小麥、水稻和玉米。然而,在人類的食品序列中,馬鈴薯并非什么高檔產品。歷經五個多世紀的歷史,它已被改良為一種能在所有大陸的高原種植的主要農作物和一款重要的餐桌主食。
然而,它的聲譽仍然是“大眾化的”或是“二流的”,這也許是因為它原本是一種“抗饑荒食品”。如Messer(2000)所言,馬鈴薯“為18世紀歐洲工業革命的加速做出了貢獻,然而,之后19世紀中葉的愛爾蘭饑荒又歸咎于它……[它]還是歐洲乃至各個國家的菜系中的一種關鍵和獨特的元素”。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隨著飲食口味日趨全球化,像麥當勞這樣的跨國公司研發生產了各種標準化生產的薯條、薯片和其他冷凍及加工方便食品,馬鈴薯又開辟了新的市場。
在20世紀90年代初,中國的權威部門確定了“土豆”(即馬鈴薯)是一個潛在的收入來源,并對其產業進行鼓勵支持,但很少有人認同這樣的意見。
即使在甘肅省的安定地區(甘肅省定西市下轄安定區,有中國薯都之稱,這里的土豆種植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它仍被視為一種有很大市場風險的次要作物,特別是在與小麥相比時,因為政府對小麥的收購價格是有保障的。
此外,農民個人對土地擁有了使用權,這是20世紀80年代中國農村改革帶來的一個變化,農民可以自己做出種植決策,國家不能強迫他們把作物種植品種從小麥轉為土豆。
地方官員為了使農民相信土豆是本地區的比較優勢并且能夠帶來優厚的收入前景,首先動員村干部在他們的土地上試驗大規模種植土豆。
雖然出場價格很低(因為較高的土豆產量很大程度上抵消了較低的價格),相對于種植小麥,第一批土豆生產者仍然獲得了大量收入(Zhang and Hu,2011)。
收益的確很好:從種植小麥轉為種植土豆,即使每公斤土豆的價格較低,總收入也是成倍地提高。除了種植土豆本身得到的較高的經濟回報之外,政府還提供資助,使許多農民得以購買優質的土豆種子。
安定區惡劣的自然環境是不言而喻的,卻仍然適合土豆的種植:干燥的氣候減少了對農藥的需求,灌溉設施到位可以改善土地質量。
土豆產量的增長吸引了許多急功近利的商人,他們迫不及待地利用價格信息的不對稱,從中獲利。貧困農民對于城市批發市場的價格信息一無所知,他們甚至根本沒有去過那些決定了他們農產品價格的大城市。
在最終的消費者與農民之間有太多的中間商——從代理商到外埠商販、批發商和零售商,信息的不對稱使這些人從中獲取了大部分的利潤,這導致一些農民在21世紀初又回過頭來繼續小麥的生產和種植。
安定政府針對供應鏈的分析發現,農民種植土豆作物收入不高的主要原因是他們缺乏市場信息,而且他們的集體議價能力弱。政府幫助他們建立了農民協會,培訓當地農民,使他們也成為有能力議價的商人。
蘭州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甚至面向幾乎沒有教育基礎的農民提供了一個月的營銷培訓,最終提升了他們在行業中的議價能力。當農民的土豆獲得較高的價格時,他們便生產更多的土豆。
由于土豆市場份額迅速增加,行業協會通過公私合作融資在安定地區建立了一個土豆批發市場,從而可以用一種更經濟、更及時、更準確的方式獲得商品價格信息,而不需要到中國各地的批發市場進行信息收集。
考慮到土豆生產的季節性,政府部門與農民合作,幫助他們開發新的和更好的產品品種,并提供補貼,建設存儲設施,激勵土豆加工制造業的創建。
當地政府為支持具有附加價值的加工行業的發展,還與銀行聯手,為投資者提供貸款,幫助他們解決消費市場剩余的低質土豆,并設定了保底價格。
這既給農民帶來了額外的收入,又增加了政府的稅收收入。這種對農民的支持使農民能夠將土豆儲存更長的時間,在全年之內都可以平穩地供貨,并以有利的價格銷售出去。
總的說來,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產業政策在中國最貧窮的地區之一成就了一個顯著的轉變。安定區已成為中國的“土豆之都”。土豆種植現在占安定全區耕地面積的60%以上,超過30%的農村人口參與土豆相關的生產、營銷、加工活動,而且,60%的農民收入來源于土豆生產。
然而,當土豆被認定為該地區一個重要的潛在收入和就業來源時,許多專家表示鄙夷,他們認為這簡直又是一個失敗的政府主導的產業政策。他們強調,中國的商業環境差、技能短缺,而且地理位置似乎不適合種植土豆。
對此,張曉波和胡定寰曾反駁道:“安定區惡劣的自然環境與許多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相比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然而,在過去30年,安定區的土地和勞動生產率都有顯著改善。因此,安定區農業轉型的成功可以為其他在相同發展階段的國家提供一些有益的經驗。”(Zhang and Hu,2011,p.5)
這樣一個成功的故事,同樣也可以看作純粹的奇聞逸事,懷疑論者也會把它當作另一個“只有中國才能成功”的傳奇故事,因為對于一個普通的、仍然貧困的、(也許)還不具備強有力的組織能力的國家來說,這一切似乎“過于復雜”了。
如果從這個故事中得出這樣的結論,那將是不正確的。事實上,除了遵循一般常識和從經濟分析中得到借鑒,中國的有關機構在建設土豆生產集群上并沒有做什么超常的事。
就像沙漠中的以色列人,他們與農民和投資者選擇的產業是一個與本地經濟的潛在比較優勢相吻合的產業。他們設計并實施了一個簡單的政策方案,幫助消除生產和銷售的桎梏障礙,并迅速將所取得的成果廣泛地共享。
為了促進集群的建立,他們研究了產業競爭力,進行了價值鏈分析,診斷出了主要的發展瓶頸,并向投資者提供了激勵(以優惠價格提供用以興建工廠的土地、電力和供水等基礎設施),這一切使得每一個利益相關者都得到了令人驚喜的結果。
馬里芒果:從內陸“遠渡重洋”的歷程
即使在營商環境極其惡劣的低收入非洲國家,在特定的行業和領域也可以實現像以色列和中國那樣的高速增長。Chuhan-Pole and Angwafo (2011) 記述了其中一個關于非洲經濟成功的故事,故事講的是馬里的芒果出口。
在這個不同尋常的故事里有一個亮點:薩赫勒地區貧窮的內陸國馬里,在1996年到2006年之間,出口到歐盟的芒果增加了6倍,在2014年進一步達到3 800萬噸,這提高了幾百萬農民的收入,改善了他們的生活。
這一變化起始于20世紀90年代,那時國家的營商環境非常不理想——即使在2014年,馬里的營商環境評級依然很低,世界銀行對它的營商指數評級在全球189個經濟體中排名第155位。
1990年,馬里的農業產值占GDP的比例為46%,農業勞動人口占總勞動人口的80%。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基礎建設,馬里無法將出口收益的好處向廣大的農業區普及。全國只鋪設了11%的道路(2011年達到25%)。
馬里芒果出口歐盟的高峰年度是2006年,即使在這一年,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擁有者也僅占全國人口的13%,低于世界低收入國家的平均值17%。只有不到10%的農場有銀行信貸額度。
政府治理的評級也非常低,世界銀行的全球治理指數是衡量政府效率最常用的指標,1996年馬里的得分只有可憐的9.3(數值區間為0—100,數值越高表示結果越好)。即使到今天,馬里的營商和治理指標依然很低。
但是,馬里政府依然決定將國家發展戰略聚焦于自身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由于南部較好的地理和氣候條件,他們選擇勞動密集型的農業作為有高增長潛力的產業。幾種栽培作物被選為可能的標的作物,以實現其經濟產品的多元化,包括腰果、西紅柿、青蔥和芒果。
其中,芒果作為首選,是因為南部地區的布古尼和錫卡索具有適合芒果生長的優良的氣候條件,以及歐洲市場對芒果的需求快速增長(Sangho, Labaste and Ravry,2011)。不僅如此,私人部門已經認定芒果是具有競爭力的作物,小農場主也極其依賴芒果,把它們作為重要的收入來源。
盡管馬里的水果和蔬菜有很高的品質,然而國家基礎設施匱乏,空運成本過高,市場調研和其他外延服務能力缺乏,儲存設施建設不足,所有這些都嚴重地限制了其銷售和出口能力。結果,大量的馬里芒果因為無法保存而白白浪費掉,或者被科特迪瓦的商人買走,這樣馬里便失去了創造更多附加價值的機會。
1992年,馬里政府起草了國家農業發展戰略——《國家農業發展指導綱要》(SDDR),強調商業農業、出口激勵和高附加值,并且開始引導資源投向這些目標。在一些援助組織的幫助下(尤其是來自世界銀行和美國國際開發署的幫助),馬里政府于1996年也設立了農產品交易和加工試點項目(PAVCOPA),旨在鼓勵農業綜合經營和出口。
它允許利益相關者為提高產品銷售尋找更有效的方法,與此同時,運輸和物流系統的革新也使得種植者和出口商能夠實現規模效益。
政府也在市場調研、價值鏈成本分析、標桿管理、產業限制評估等方面起到了因勢利導的作用,同時還提供了技術支援和植物檢疫方面的培訓。
這些政策舉措促成了積極外部性的良性循環,馬里出口水果的平均質量也明顯提高(例如,裝有水果的海運集裝箱因為有果蠅而被拒絕的概率大幅降低)。
并且,伴隨著基于雙贏的交易往來,出口商和種植者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強化,在產品層面的反向關聯已然形成。馬里也能在互惠貿易的細分市場中找到穩固的立足點。
芒果出口增長的啟動導致了相關子部門的轉型,并且增加了私人部門的收益。這進一步以實例更好地驗證了以下觀點:只要政府和私人部門緊密配合,找出最有競爭力前景的產業——與經濟的比較優勢一致——并且設計一個可管理的、有目標的改革計劃去消除限制發展最嚴重的瓶頸,那么經濟成功的故事就可以發生在最不可能的地方。
為了確保生機勃勃的馬里芒果產業的長期穩定,并且創造一個強有力的國家農業經濟戰略的支柱,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通過技能和勞動力發展計劃建立和維持產能,增強必要的基礎設施和物流系統,實施一個可行的產業和技術升級戰略,加強與國際價值鏈的聯系以改善商業和學習實踐,確保穩定的金融渠道)。
但是,在這樣一個國際商業成功條件并不完備的國家里,芒果產業的出現證實了基于潛在比較優勢的發展計劃的有效性。